因為太常被詢問鑽石標(Diamond-Shaped)的用意
跟大家閒聊一下該底標
這個標使用的時間不長,僅在維多利亞時代中的1842~1883
用意是註冊其設計樣式與型制,智慧財產的概念
不是廠家的商標
常見的Q&A解說
Q:該底標的註冊年就是其產品的生產年嗎?
A:當然不是,這個指的是其樣式或是形制的註冊年分
不是該製品的生產年
Q:在該年份生產的製品,一定有鑽石底標嗎?
A:不是,有註冊的品項才有。大部分的製品,無特殊新設計即沒有註冊號
Q:超過這個年份的製品,是否還有其註冊號
A:有,只是樣式改變了,不再使用鑽石標(1884後)
Q:有該底標的瓷器一定就是英國瓷器嗎?
A:不一定,有少數的外國瓷器廠,為了保護自己的設計選擇在英國註冊
因為當時的英國是最強大的國家,日不落國的時期
在英國註冊是最有保障的選擇
後續有家瓷器公司Blyth在1905成立
以鑽石型當成商標註冊,被很多家抗議
因為認為該底標會讓消費者混淆,
以為該商標是維多利亞時期的製品。
有趣的歷史跟大家閒聊一下